宾夕法尼亚州是华盛顿州之后的第二个被征收电商销售税的美国州,该征税法案于复活节(4月1日)当天正式生效。
新法案规定,任意一个在宾西法尼亚州交易额超过1万美元的零售电商,不论在该州是否有实体存在,都需要向消费者征税销售税。法案还要求电商网站、及第三方电商平台(如亚马逊、eBay等)负责销售税的征收。
但法案有一项条款允许,电商企业将征税缴税的压力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税务局的说法,电商企业可以选择遵守“notice and reporting requirements”条款,根据该条款这些企业须在其网站、发票、收据等文件中发布书面警告,提醒消费者购买在其网站产品时,必须进行 “使用税”( use tax,征收比率与销售税相同6%)申报。如果消费者不按时缴纳税款,可能会被罚款并需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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