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家自贸区法院成立了!昨日上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法院)正式揭牌。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法院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过,自贸区法院有着鲜明的特色:重点审理跨境电商等新型案件,而该法院要求法官成为复合型人才,英语水平达到八级都嫌不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南沙自贸区法院的成立,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则在讲话中表示,南沙自贸区法院的成立是广州推进自贸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广州南沙自贸区的法治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自贸区商事纠纷激增 需专门法院审理案件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区)于2014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涵盖3个片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今年4月21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提出设立自贸区法院的设想。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管辖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内的案件。
昨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随后召开的媒体发布会上,南沙区法院院长吴翔引用海子的诗,描述自贸区法院成立的环境。
吴翔介绍,广东自贸区成立以来,跨境电商等新类型案件“扑面而来”,因此需要一个专门的法院来审理这些相关案件。“牌子好挂,但压力山大。”吴翔说,要将自贸区的建设融入到司法改革大方向中,同时还要做出特色,他深感任务光荣、责任重大。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东自贸区成立后,南沙片区内人口及注册登记企业数量大幅增长。截至今年10月,南沙新区注册企业5473家,同比增长281%。“区域内企业数量增长,经济活跃程度加剧,国际贸易活动增加,自贸区新兴业态发展,商事纠纷将不可避免地增长。”吴翔表示,自贸区承担大量先行先试功能,法律规范也进行相应调整,这些新形势必然会带来新的法律问题,对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
打造自贸区审判品牌 重点建设“两庭一中心”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介绍,南沙自贸区法院作为全国第一家自贸区法院,将肩负着为国家以后自贸区成立法院提供最初模板的责任。
“广东人又一次喝了‘头啖汤’,要利用南沙改革开放的优势,借鉴国际上最先进的司法理念,建立高规格、精英化、最能适应自由贸易发展潮流的审批团队。”舒扬说,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突出自贸区审判的专业特征,打造自贸区审判专业品牌,是南沙自贸区法院的目标。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南沙自贸区法院重点建设与自贸区司法保障最为密切的部门“两庭一中心”,即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该法院将集中受理、审理原由南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
舒扬介绍,南沙自贸区法院脱胎于原传统行政区划法院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是在南沙区法院基础上进行的资源整合。南沙自贸区法院如同资源聚集器,可以产生聚合反应,达到“1+1>2”的效果。
释疑
为何叫“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答:为未来发展设置了空间
对于这个显得较长的名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舒扬解释说,目前,在全国其他自贸区设的多是法庭,是派驻机构。南沙自贸区法院是全国首个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称为“法院”的自贸区法院。“这为这个年轻法院设置了成长空间,如果这个法院运作得好,以后可能直接发展为广东自由贸易区法院。”
自贸区法院的法官队伍有什么新特点? 答:要懂粤语外语法律贸易
南沙区法院院长吴翔介绍说,设立自贸区法院需要配备合理的审批资源,培养专业化的法官。在语言方面,会讲流利的粤语和英语,甚至懂得的外语种类越多越好。“我希望有复合型人才,不仅懂法律,还懂贸易,这些人才很缺。目前我们组成了‘十八罗汉’,有18个同事专门研究贸易、跨境电商等相关案件。有的英语水平达到六级、八级,但我们觉得还不够。”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自贸区法院还将推进法官会商制度,相当于医院的专家会诊,会商的结果提供给“下刀”的主审法官,这对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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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自贸区法院有何特色?
●特色1:促进粤港澳深度融合
自贸区的成立促进了港澳人士到南沙进行投资、贸易、金融等商事活动。作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平台和窗口,南沙自贸区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着重促进粤港澳的深度融合。
此前,南沙区法院便围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14年11月,南沙区法院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2015年3月,南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首宗香港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截至目前,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已经全部参审案件。
吴翔介绍,除了实施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自贸区法院还将进一步深化港澳商会协调机制。2014年,南沙法院先后与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商会签署会商纪要,建立港澳商会协调机制。
自贸区法院将继续深化该机制,搭建自贸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
●特色2:主打诉讼便利化概念
“为什么要到这里来(诉讼)?因为这里便利。我们办案快,效率高。而且来了不会被坑蒙拐骗。”对于自贸区法院的另一大特色,吴翔如此形容。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针对自贸区最为紧密相关的商事纠纷,自贸区法院将建立自贸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整合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等具有调解职能的各种资源,推动自贸区商事纠纷高效、便捷、经济解决,增加南沙自贸区纠纷化解的国际辐射力和全球影响力。
吴翔介绍,自贸区案件审批由四大理念引领,其中“宽容谦抑理念”是他特别提出的,对于自贸区先行先试的领域,在不违反自贸区内有效适用的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司法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包容,从而形成鼓励创新的正面导向,营造公正宽和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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